剖宫产术后再次怀孕,可能出现“子宫疤痕妊娠”,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异位妊娠。过去较为罕见,但近年来因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疤痕妊娠呈上升趋势。本病早期诊断困难,因漏诊导致处理不当,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及破裂,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如果误诊,会导致过度治疗,造成不必要的流产,甚至使患者丧失生育机会。
子宫疤痕部位妊娠是指:有剖宫产史的孕妇胚胎着床于子宫疤痕部位,是特殊部位的异位妊娠,是剖宫产远期并发症之一。
随着2015年10月底国家对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剖宫产瘢痕妊娠的问题可能就要“扑面而来”!好多前次有剖宫产史的妇女要求再怀孕,甚至是特别高龄的妇女、或者剖宫产后又做过好多次人流、或者肌瘤剔除等宫腔操作的妇女,他们子宫的损耗程度已经很难承受再次受孕的风险。
对于已经间隔两年以上、希望继续生育的剖宫产后再妊娠的孕妇,一旦发现怀孕,首先要尽早(最好在早孕6周时)选择有资质的医院做B超,观察胚囊着床的位置与瘢痕的关系,明确胚胎着床的位置是否在剖宫产瘢痕附近以及子宫下段瘢痕处局部血供是否丰富等,这是发现瘢痕妊娠的最快最有效的办法。
由于剖宫产术后子宫下段基层薄弱,纤维组织多,容易造成清宫手术中及术后难以控制的子宫破裂、大出血、周围器官损伤、甚至切除子宫等、严重威胁妇女的生殖健康甚至生命、已引起临床的高度重视。
有剖宫产史的妇女再次怀孕,除了达到间隔两年的标准时间和妊娠早期确认胚胎没有着床在剖宫产瘢痕附近之外,孕妇在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一旦发生下腹部耻骨联合附近疼痛要及早就医,注意胎动变化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如果再次剖腹产后没有再次生育要求,可以在剖宫产同时性输卵管结扎,避免更多次的妊娠伤害。
有过剖宫产史的女性再次妊娠时,如果孕卵着床在子宫原疤痕处,会导致早孕人工流产时大出血、中晚孕期子宫自发破裂或产后大出血,情况极其凶险,临床处理极其困难。
平常看似是小手术的人流也容易导致瘢痕处破裂大出血,尤其是产后6个月之内的高危人流,会引发子宫穿孔、子宫出血、子宫破裂的可能,危及生命。
剖宫产瘢痕妊娠的伤害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它最根本的预防就是要尽量坚持自然分娩和产后避孕。
如果首次生产已经实施了剖宫产手术,那么产后最关键的要做到严格避孕,保证再次妊娠的时间间隔至少大于两年。未进行完全母乳喂养的妇女,在产后恢复性生活就要开始避孕;完全母乳喂养的妇女,在产后6个月左右,即使月经没有恢复,也要开始避孕。为了最大限度的的避孕防护,妇女不应拖延到月经恢复后才开始避孕,应在产后第一次性生活就开始避孕。
对剖宫产瘢痕妊娠做的检查和处理一定要及时和尽早。如果拖到妊娠中期(妊娠12 周)再面对,情况就会非常被动和尴尬。比如怀孕20周发现大出血,这个时候的孩子可活率很低,保不住!子宫出血太多太快,大夫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行保留子宫的手术;或者胎盘已经植入很深,为了保住孕妇生命,子宫根本就不可能保住!即使有时胎儿侥幸保命,孕妇本人也可能因失血太多而失去生命。这种惨痛的代价是家属和医生都不愿看到的。一旦遭遇了瘢痕妊娠的危急状况,一定要就近找到正规的医院来处理。
囊胚移植可降低胚胎在子宫内的游离范围,从而达到避免疤痕妊娠的目的,对于有剖宫产的女性通常建议三代试管婴儿,其根本目的是提供妊娠概率和最大限度避免疤痕妊娠,避免因胚胎原因导致清宫手术而对子宫环境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