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
意见中明确提出:(二)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医疗器械研发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发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疫苗、生物治疗、精准医学等前沿医学技术。加快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坚持临床研究与临床治疗的协调,加强科学研究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支持作用,促进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等相关疫苗、检测技术、新药创造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努力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加快弥补高端医疗装备的不足。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中国健康战略的决策和部署,促进全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提供全面、全周期的卫生服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贯彻新时期党的卫生卫生工作方针,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促进医疗卫生发展模式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服务模式更加注重系统、管理手段更加注重科学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张和区域平衡布局,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人们的收益、幸福、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和服务平衡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治、治疗和应急治疗能力显著提高,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医疗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果。到2035年,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持续协调、运行高效、韧性强,显著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应能力,显著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能力现代化
(一)提高卫生人才能力。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加大对基层、偏远地区和短缺专业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地区和专业人才配置差距。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鼓励医生在基层、偏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等有需要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农村医生参加学术教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促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高龄医学等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培训,完善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复合人才培训机制。继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扩大全科医生队伍。加强医学教育协调,落实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制度。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计划,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实施中医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部门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加强疾病防治能力和队伍建设。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量控制、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提高检测能力。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期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机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分级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的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完善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探索建立基层军医到地方急救机构的实践培训机制。
(三)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强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发展社区医院,完善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和中医服务能力,提高传染病筛查防治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开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导,提高乡镇卫生中心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人口分布,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设置,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对于人口较少的村庄,可以通过巡回医疗、邻里(联合)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村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就医。创新农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加强县医疗卫生人才的综合配置和管理。如果条件允许,农村医疗卫生岗位的吸引力可以通过县管理和农村就业来提高。
(四)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发展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中医、精神科、高龄医学、康复医学、传染病等学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诊疗能力,鼓励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相关专科中心。全面推进医疗人才群体帮扶国家农村振兴重点县医院工作。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加强。
(五)推进医疗中心建设。国家医疗中心依托高水平医院布局,按规划建设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医疗服务和重大传染病治疗能力,推动国家和地区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疑难复杂疾病和罕见疾病临床诊疗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转型平台,加强临床专业建设,建立专业联盟和远程医疗合作网络,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要。鼓励地方政府支持建设重大健康问题、重点临床学科、短缺专业、健康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优秀创新团队。
(6)扩大康复和护理等连续服务的供应。通过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共医疗机构转变为护理医院和康复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康复、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的数量,完善连续服务体系,扩大康复医疗、高龄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和平护理和营养支持服务供应。规范社会医疗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促进体系整合
(一)完善家庭医生制度。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平台,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医生有效联动、医疗防御有机一体化的家庭医生合同服务模式,提供全面、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卫生管理服务。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全科医生作为家庭医生或加入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合同签订、诊疗等服务。完善合同服务融资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合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资金。完善签约服务收付机制。落实签约居民就医、转诊、用药、医疗保险等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下转诊的服务模式。
(二)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合理布局,明确功能定位。由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安宁疗养机构等组成的医疗联合体。市医院以业务合作、人才培训、技术支持为纽带,加强与区医院的分工合作,探索区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形成市区、区社会一体化、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完善连续平稳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社会医疗机构可以牵头组建或参与医疗联合体。建立统一协调的医疗联合体管理制度,科学制定举办、经营、监督等权责清单。
(三)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农村地区,以县为单位发展医疗社区,由县级医院牵头,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推进紧密县医疗社区建设,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品目录、信息系统的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和利益共同体。建立开放共享的图像、心电图、病理诊断和医学检查中心,促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结果的相互认可。加强床位、号源、设备在医疗社区内部和医疗社区之间的统筹使用。继续推进医疗卫生农村一体化管理。完善以医疗社区为单位的绩效考核,从医疗诊疗秩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对医疗社区的整体绩效进行考核。
(四)加强防治结合。医疗防御协调与医疗防御融合机制的创新。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全面推进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入合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整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区域责任制,完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为孕妇、婴儿、学生、专业人员和高龄女性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和保健服务。
(五)促进医疗保健相结合。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和综合医院高龄医学科、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养机构等,促进高龄女性健康服务网络的形成,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积极开放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绿色预约和急救渠道,提高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管理能力,配合高龄女性的慢性病管理、康复和护理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高龄女性医疗保健、家庭病床、家庭护理等服务。
(六)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疾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中医传染病临床治疗和科研体系,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疾病防治基地,建设中医疾病防治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合作。提高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中医院领导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坚持古为今用,守正创新,增强文化信心,促进中医健康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
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体验,提升服务质量
(一)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建立高水平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完善覆盖主要专业的国家、省、市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提高医疗服务标准化和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价、反馈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品服务水平。
(二)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医疗器械研发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发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疫苗、生物治疗、精准医学等前沿医学技术。加快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坚持临床研究与临床治疗的协调,加强科学研究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支持作用,促进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等相关疫苗、检测技术、新药创造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努力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加快弥补高端医疗装备的不足。
(三)促进服务连续性。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协调服务,指导和协助患者转诊。完善多学科联合诊疗查房制度。建立胸痛、中风、危重孕妇、危重新生儿、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治疗中心,提供绿色通道和综合服务。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治疗和预治疗防和康复。
(四)提高服务便利性。积极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建设智能医院,实行分时预约、诊疗、检查、检查的集中预约服务,推广诊所结算、移动支付、在线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相关在线服务终端整合开放。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完善授权审查和开放服务渠道和互动模式。日间医疗服务逐步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扩大。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大力推进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服务便利化。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五)提高服务舒适性。改善医疗环境,优化设施布局,加快高龄友好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为行动不便的高龄女性、残疾人、半残疾人、严重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加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促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贯彻优质护理要求,不断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完善医疗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主要渠道作用,完善解决医疗纠纷的长期机制,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五、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精细化管理
(一)完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总统责任制,完善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完善维护公益、调动积极性、确保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新机制。实施全面的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以公益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相关指标的权重,根据管理水平和机构类型进行评价。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高校附属医院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2)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管理。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优化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设置,规范为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选拔和加强领导小组,实施岗位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质量控制、风险防范和绩效考核。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标准,进一步明确资源配置、服务能力和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功能定位和服务特点的评价评价体系。加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将其纳入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绩效考核,以服务质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为主要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共享和应用。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动力,推进科学治理
(一)完善政府投资机制。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资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投资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资金保障政策。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规范作用。按照规定执行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资政策,增加对中医药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资。建立中医药发展持续稳定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二)完善服务采购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完善“互联网 ”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复合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完善符合中医特点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探索对紧密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支付,加强监督考核,实行余额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中,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比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三)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合理制定和落实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促进医疗联合体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别批准和统筹使用,统一招聘和管理人员。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以道德能力绩效为导向,科学制定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第一位。
(四)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扣除医疗服务收入成本,按规定提取资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额和水平进行合理核定,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的待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部人员收入不低于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相应的补贴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和水平。落实基层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农村医生待遇,做好农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五)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发展“互联网 医疗健康”,建设医疗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加强医疗大数据共享交换和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公共卫生数据共享调度机制和智能预警多点触发机制。促进医疗联合体信息系统的统一运行和互联互通,加强数字化管理。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系统建设,加强数据安全监控和预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加强重要信息保护。
(六)加强综合监管。完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营、员工、服务行为、医疗费用、行业秩序和卫生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为建设体系,开展廉洁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检查、纪律执法,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完善依法联合处罚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
七、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和领导能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和发展的领导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建设高质量、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各项任务,根据当地情况加强制度和机制创新。
(2)完善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制定和引入配套政策,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建立以区域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
(3)加强宣传和指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果,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当地良好实践和经验,积极响应社会关注,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